保护期怎么算:50 年、70 年与「公有领域」
保护期是有限的——有限,是制度设计的一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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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多久之后可以随便用?」——答案是一张表。这张表的核心逻辑只有一句话:保护期是有限的。
(本文介绍通行制度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)
为什么必须有期限
如果权利永久,公共文化会被锁死:没人能擅自印刷莎士比亚、改编民歌、重录古典。所以制度在"激励创作"与"喂养公共领域"之间画了一条线——过了线,作品进入公有领域(public domain),人人可用。
最常见的两档:50 年与 70 年
| 体系 | 一般规则 |
|---|---|
| 中国 | 作者终生 + 死后 50 年(截止于死后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) |
| 美国 / 欧盟 | 作者终生 + 死后 70 年(美国由 1998 年法案延长) |
同一个作品,在中国可能已公版,在美国可能还没有——这就是为什么「跨国使用」要按使用地的规则判断。
特殊作品的算法
- 合作作品:按最后去世的作者起算;
- 法人作品 / 职务作品(归单位的那些):通常按首次发表后 50 年(中国规则);
- 匿名作品:发表后 50 年(中国规则);
- 自然人的表演、录音制品:各有一套自己的期限(录音在中国是制作完成后 50 年,且 2020 年修法后与"发表"的计算有细化——具体案例请核对现行法条)。
三个最容易踩的坑
1. 作品公版 ≠ 那份录音公版:一首 19 世纪的曲子进入公版,但一份 1950 年的录音可能仍在保护期内——谱和声是两回事(见一首歌上有几层权利); 2. 公版 ≠ 完全没有义务:作品的署名、保护完整等在中国法下保护期不受限制——用公版作品,原作者的名字仍然是作者的名字; 3. 改编有"洋葱效应":你改编公版作品,你的改编版会生成属于你的新权利——一层裹一层,使用时要看最新一层。
听一听:基础材料,人人可用
公有领域就像音乐里最基础的材料——它们不属于任何人。听一条完整的半音阶:十二个音谁都不属于谁。
下一步
在库中听例子
Chorale BWV 111/6一首三百年前的众赞歌:早已进入公有领域——「公共领域的住户」详情Symphony No.2一部现代交响曲:仍在保护期内——公版作品的「隔壁邻居」详情He Never Said a Mumbalin’ Word流传多年的灵歌:民间流传与保护期的关系比想象中复杂详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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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实来源
- 中国「作者终生加死后 50 年」、欧美「死后 70 年」(美国 1998 年延长法案)为通行制度表述,不构成法律意见
- 涉及的曲目均标注来源与许可档位,可在线试听
仅用于核查事实,正文为原创撰写。